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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5-04-05 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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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儒家是不是将社会伦理投射到自然界,使自然界具有社会性,或者说以社会性代替自然法则,这个问题也是值得讨论的。
所谓称乎父、称乎母,只是说在发育生长万物的意义上,天可称之为父,地可称之为母,父母只是个称呼,并不是说天地是真的父母。但是,除此之外,易有没有更重要更根本的精神?这正是今日研究易学者应当进一步追问的。
以天为最高神的思想,在《易传》中已经基本上没有了。《易传》所说的大人、圣人,就是实现了这种境界的人。《易传》还提出理、性、命三个范畴,成为后儒特别是宋明儒家建立其理学体系的重要来源。男女构精,万物化生[5],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但是这并没有完结,万物化生之后,便有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易传》看来,人与自然界本来是统一的、不能分离的。
冯友兰先生所说天之诸义中之一义,就有义理之天、道德之天,《易传》中的天地之大德曰生庶乎近之。二是由人自己创造的,这是人类中心论所主张的。但是,儒学的人文精神恰恰是提倡人的主体性,只是与西方不同,它不是提倡与自然界相对立的认识主体,而是提倡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德性主体,这样的德性主体从根本上说是实践的,不是纯粹理性的。
[4] 天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者。儒学的价值理念中便包含着这层意思。但是,承认天的先在性、本原性并不能说明一切问题,接下来的问题是,天究竟是不是超自然的存在?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天心是由人心来实现的,人心才是人的道德目的即善,也就是仁。
儒家论天,是为了说明人,而不是相反。因为山河大地是一切生命的基础,既是自然界动植物赖以生长的基础,也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基础。
因为这是从究天人之际这个儒学基本问题的分析中得出的结论,儒学本来就是如此的。主张儒学是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者,看到了儒学对人的地位和能力的重视,认为儒学是以人为中心的,但又忽略了儒学对超越的追求和敬天思想,而缺乏对人的感性存在、感性欲望的充分肯定。正如古今许多学者所指出的,究天人之际的问题是儒学中贯穿始终的基本问题,任何一位儒家,都必须回答这个问题,而任何一种答案,都关系着儒学的命运,以至于我们可以说,离开这个问题,就无从把握儒学的精神。就拿孝来说,不只是要赡养父母,更重要的是要有爱敬父母之心,这才是仁的根苗。
[2] 张岱年:《儒教问题争论集》,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411页。上面所说家庭、社会层面的内容固然也是德性的表现,特别是亲情关系(是相互的,不是单向的),是德性展现为伦理的出发点、发端处(王阳明语),无此则其他伦理关系无从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很重视亲情关系,但这还不是儒学的全部,更不能以祭祖为其宗教信仰的根本目的。论题有变化,思考问题的角度与方法也有变化,但这是不是意味着宗教的本质亦有变化?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任继愈先生认为,儒家所说的天是指主宰万物的最高神即上帝,因此,儒学是宗教[7],而其他论证都与此有关。
这就落到人的问题上了。这就是儒家的自然目的性学说。
历史上既有宗教哲学,也有非宗教哲学,情况不同。首先的问题是,儒家究竟是不是承认天的先在性、本原性?这是最近重新提出来的一个老问题,说明还没有解决。
儒家的德性修养具有某些宗教修养的特点,但又不是完全的宗教禁欲主义(按照马克斯·韦伯的理论,正是新教伦理的禁欲主义产生了资本主义)。提起对自然的崇敬,就容易想起以自然崇拜为特征的萨满教,似乎儒学也是这样的原始宗教。儒学作为人类文明社会的精神成果,早已超越了原始宗教而进入成熟的高级文明,即使是与原始宗教有某种连续性,但其根本内容则是着眼于人的自觉而不是原始崇拜。人要有明确的自觉意识:人的生命是自然界给予的,人的德性也是自然界赋予的。这是很古老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孔子以前,甚至更早。我们应当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儒学的宗教性。
所谓鬼神,也可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朱熹等人),其实是指气之屈伸。正因为天有神性但不是神,有目的性但不是神的目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儒学有宗教性或宗教精神,但又不是西方式的严格意义上的宗教。
但是,冯友兰先生晚年也承认,哲学与宗教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相同的,即都是人与宇宙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只是解决的方式不同。更重要的是,天即自然界是有生命意义的,它是人的生命的唯一来源。
宋明儒家也讲天人之际甚可畏,但意在德性修养而不是天之赏罚,天虽有命(德性),但在人自立,人要相信自己的能力而不可自暴自弃,这才是成己、成人、成物之学,也就是人文化成。儒家的敬天畏天是要落在德性修养上,对一切人包括最高统治者都是适用的。
儒学只是精英文化,其宗教性是自由的、发散的。但是,孔子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发现了天的自然意义,并且提出了德性(仁)学说。但是有一点似乎没有改变,这就是凡涉及宗教的问题,都是有关人生信仰的问题而不是科学认识的问题,也不是一般的知识问题。三、儒学是自然宗教 说儒学是人文主义宗教(这不是我首先提出来的),这种说法是不是如同方的圆一类的悖论?既是人文主义的,如何又是宗教? 毫无疑问,人文主义是以人为主题的,是解决人的问题的,诸如人的本性、人生价值一类的问题。
自然界的灾害,正是目的性得以实现的条件,人的错误或挫折,正是善得以实现的条件。当代新儒家牟宗三先生主张儒学是宗教,但他是从实体论的意义上讲超越的。
天地不仅赋予人以形体生命,而且赋予人以德性,因此,人作为德性的存在,是直接面对天地自然界的,而且要普遍地实施仁德,做到与天地合德。二者不是分离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除上面所说的两个重要特点之外,还有人从儒学的功能上说明儒学是不是宗教,也就是从儒学的教化上说明其性质。这就是所谓的人类中心论。
董仲舒说,天人之际甚可畏,他强调外在的权威,即天之赏罚。这显然是一种超越,但又不离人的存在,绝不是进到另一个世界。儒学有多层次的内容,而且是一个整体,但就哲学层面而言,它并不是认识论知识学的系统,不是将自然界视为对象去认识、去主宰,而是将自然界视为生命和价值的根源去理解、去对待,因而有很深的敬畏之心。如果说,超越的问题是从存在上说。
儒学的优点与缺点均在于此,儒学是不是宗教的争论长期不得解决,原因也在于此。儒学的人文精神就在于此。
其实,所以然与所当然正是在生即生命的意义上得到了统一,而生理归根到底是自然之理(程颢、程颐、朱熹、王阳明都有很多论述)。与其他人交往时的各种礼节,也是如此。
天命可畏,但又是可知的,君子之学就在于知天命。人心是有目的的,是有情感意志的,但人的目的从根本上说来源于天地之心,只是人心将其实现出来了。
[17]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0]7号)的规定,限行措施针对的是所有机动车,例外仅仅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车等...
这些规定既体现出最高检对工作秘密的保护和重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最高检对确定"执法信息"不予以公开的谨慎态度,防止因过度保密造成对检务信息公开的不当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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